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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案由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8、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指因计算机网络上的域名未经许可被使用或复制产生纠纷的案件。
  三、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29、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指商标专用权人因他人实施的违反商标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损失,从而提起的诉讼。包括以下几种侵权行为产生纠纷的案件: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a、经销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b、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c、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0、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指商标注册人与他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签订转让其注册商标的合同,商标注册人与受让人之间因该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纠纷的案件。
  31、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指商标注册人与他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因该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纠纷的案件。
  四、专利权纠纷案件
  32、不服不授予发明专利权决定纠纷:指因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所作出的决定,以专利复审委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33、不服撤销(或维持或部分撤销或部分维持)发明专利权决定纠纷:指发明专利权人或撤销请求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或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撤销程序对被申请撤销的发明专利作出的决定,以专利复审委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34、不服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有效或宣告发明专利权部分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部分有效)纠纷:指专利权人或无效宣告请求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无效程序作出的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35、实施强制许可纠纷:指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许可他人实施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专利产生纠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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