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量振兴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技术进步和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为手段,以全面提高质量竞争能力为目标,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调控、指导力度,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健全市场质量规范,动员全社会投入质量振兴事业,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全面提高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使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1.主要产业素质目标:到2005年,全省主要产业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以大型电站辅机及输变电设备、工程机械、汽车、电力机车和广播电视、电器系列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应用产品为主的机械及电子信息工业;以钢材和锑、铅、锌、硬质合金为主的冶金及有色工业;以石油化工、农药化肥、生化药品、基本化工原料为主的化工工业;以水泥、玻璃、建筑陶瓷和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建材工业;以农副产品深加工、无公害食品为的食品工业等五大支柱产业,并在全国具有一定的优势。组建30 ̄40个以名牌产品为龙头,有较大规模、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到2010年,五大支柱产业整体素质居全国先进水平,形成若干个在国内领先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其他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居全国中上水平,基本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2.产品质量目标:到2005年,全省主要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有7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等级品率达到90%以上,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达到10%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出口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产品售后服务有明显改善,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2%以上,创立300项湖南名牌产品。到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有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等级品率达到95%以上,其中优等品率达到15%以上;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国中上水平,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创立400项湖南名牌产品。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要求,突出抓好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消费品等四类重点产品质量,具体目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