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
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0〕6号 2000年3月3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国有建筑企业在改革中不断获取新的生机与活力,企业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依然面临着突发的困难和问题,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分散、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和运行效益低下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为了从战略上调整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带动和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建筑业培育发展成为支柱产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建筑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从建筑业支柱产业和竞争性行业的双重特点和企业实际出发,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正确处理国有经济“进”与“退”、“质”与“量”、“抓”与“放”的关系,抓住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这个关键环节,从战略上加速推进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改组国有企业,努力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壮大发展大企业和大集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尽快适应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以培育和发展股权多元化为重点,围绕突出问题实施攻坚,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形成国有企业新的发展优势,带动行业结构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筑企业改革近期工作目标:2000年,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工作全面展开,国有中小企业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大多数国有大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03年,基本完成建筑业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组任务,形成一批体制新、机制活,有较强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骨干企业和知名企业,国有中小企业全部放开搞活,逐步增加非国有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占全行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形成比较合理的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企业组织结构和专业结构明显改善,全行业整体效益明显提高。
二、积极推进建筑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完善建筑业所有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