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区活动的通知

  附件: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区标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区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三)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爱卫会组织健全,区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能够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四)爱国卫生工作有年度计划,工作任务落实。
  (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抽查对象:
  区爱卫办、区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
  二、健康教育
  (一)区健康教育机构健全。区、街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教工作,街道办事处健教网络应覆盖辖内居委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
  (二)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分的95%。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三)各级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医务人员每年健康教育培训率≥90%,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
  (四)社区和工作场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9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80%,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95%,知晓率≥80%,老人保健指导普及率≥80%。
  (五)大众传媒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区有线电视台有健康教育的内容,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
  (六)落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设置烟草广告的法规,依法开展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活动,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