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鲁政发〔2000〕2号 二000年一月二十一日)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一基本方略已写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意义。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1.依法行政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基本准则,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各级政府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承担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任务。政府机关能否积极正确地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决定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否得以真正有效的实行。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性质,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逐步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只有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不断提高行政质量和效能,保证各级政府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权大于法、长官意志和官僚主义等严重问题的发生,建设起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确保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3.依法行政是各级行政机关面临的紧迫任务。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全社会对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行政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对此,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必须从巩固政权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行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将我省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线路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厉行法治,从严治政,努力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