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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重点企业改革指导服务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要培训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三)省经贸委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4个专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五)《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准则》;
  (六)《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
  前4项内容由省经贸委负责进行专题讲座,后2项内容分别由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局负责进行专题讲座。
  五、几点要求
  (一)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此项工作是关系到我省工业经济长远发展的大事,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效果,工作人员原则上要与所属单位的业务工作脱钩。要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合力推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分类指导,一企一策。要深入生产第一线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服务组要对所深入的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做到一企一策。工作措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产品上,把国家政策用好、用足、用到位,并确定目标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三)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指导服务组在下派指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在适当时机召开一次专题经验交流会,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介,集中宣传典型企业、典型经验,不断扩大典型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
  (四)建立制度,及时反馈。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专题推进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指导服务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各指导服务组要指定专人每月以书面形式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专题推进领导小组汇报;省经贸委将不定期编发简报,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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