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乡镇水利站是县水利部门派出机构,在县水利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三、理顺投入渠道,增加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省市县级分乡负担所管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经费。
  流域性防洪、城市防洪、水土保持等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水利管理工程,其维护运行管理费用以各级财政负担为主。供水工程要逐步提高水价,农业用水按成本计价,工业、城市用水按成本加合理利润计价,实行有偿服务。水力发电、水库养殖、水利多种经营等以经济效益为主、兼有一定社会效益的水利工程,要逐步办成企业,其维护运行管理费用纳入企业成本。
  流域性河道、湖泊,除省直接管理的以外,省对由所在市、县管理的工程所需维修、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经费予以适当补助,其余所需经费由市、县负担。
  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公益性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加固、更新改造经费以及水利工程管理的运行管理经费,要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计划。各级政府在本级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中要安排10%~20%用于现有水利工程的维修管理。工程水费要征足用好,确保用于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收足用好各项规费,并积极开展水利多种经营,多渠道解决工程管理经费。
  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营、开发、服务一体化。在各项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要明确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管理设施及管理运行经费渠道,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以管理机构不落实、管理设施不健全、运行机制与经费不明确的项目,不予审批,不予验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现有工程的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纳入水利建设计划,分别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使现有工程尽快恢复和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并逐步完善管理设施,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依法管理,注重科技创新
  严格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水利工程。做好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划界工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禁在河道湖泊内圈圩设障和非法采砂。严肃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违法设障、侵占水利工程管理用地、侵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法权益等违法案件,维护水利工程完整和安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