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将连续4年设专项资金,按规划实施进度予以支持。
四、整体优化结构,建设一支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队伍
13.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大计。要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包括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等基本素质。提高教师对素质教育的认识,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认真钻研,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全面地实施素质教育。要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自强不息。
大力开展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以适应知识创新对教育创新的客观要求。要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作为师资培训工作的重点。到2000年底,全市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本培训一轮。2001年启动第二轮提高性继续教育工程。到2005年,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具备专科学历的小学、幼儿园教师达到70%,具备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达到60%,高中及中专学校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到2003年培养100名“双师型”职教骨干教师。中小学45岁以下专任教师以及师范学校在校生都要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并与业务考核、职务评审、评优晋级、就业任教等直接挂钩。实施“十、百、千”名师工程,全市教育系统力争产生10名专家型教育人才,形成100名学科带头人,培养1000名涵盖各学科的骨干教师,以此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市政府设立骨干教师专项资金,各县(区)政府都要相应设立该项资金,用于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14.建立有效机制,理顺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教育资格的认定、选聘和调配、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等工作,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聘任和辞退教师。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实行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要通过提高生师比(包括职工)、分流富余人员,不断优化教师阶段结构。加强编制管理,改革人事制度。逐步实行市内、县内中小学教师定期轮岗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能聘为高级教师职务。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可以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要建立能留住拔尖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培养年轻人才的激励机制。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应培训转岗。2000年,将市教育系统人才市场作为市人才市场分市场,使其在分流富余人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对要求调入学校的人员和新就业任教的大学毕业生,要在师资队伍结构和新的学历标准上把好“入口”关,一律实行考试考核、双向选择聘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