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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

  12、采取多种途径,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可通过规范上市、法人互相参股、外商或境内自然人投资入股、内部职工持股、债权转股权以及股票市场配售国有股权或向外商转让国有股权等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管理和技术要素作价入股。
  13、切实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法确定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岗,以岗定员,竞争上岗。企业根据效益状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多种分配形式以及工资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员工收入与岗位和绩效挂钩,经理层按经营业绩确定收入,董事会成员按资产保值增值业绩确定收入。全面实行岗位聘用、末位淘汰制。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打破企业干部与工人身份界限。
  14、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执业资格制度。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努力建立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加快培育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执业资格考评工作,建立经营管理者人才库。今后,企业经营管理者将按有关程序从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人中选聘,未取得资格的应先培训后上岗。
  15、建立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扩大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试点。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公司董事长可实行年薪制,总经理年薪由董事会决定。经股东会批准,对规范改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可实行期股期权奖励;对于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经批准,还可从税后利润中给予奖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普遍实行风险金抵押制度,严格兑现奖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年度考核和离任审计,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连续两年亏损的,取消任职资格;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破产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3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国有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因渎职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
  16、加大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按有关行业先进标准定编、定岗、定员。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大力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皖发〔1998〕5号文件),鼓励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有条件的市地,积极试行下岗职工依法领取失业救济金,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努力扩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险覆盖面。
  17、调整企业负债结构,努力减轻债务负担。配合国家债转股计划,已批准实行债转股企业中的各级政府历年的“拨改贷”资金,应同时转为企业的股本金;各级政府投资公司投入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经营性资金转为企业的股本金,由投资公司持股。非上市企业经同级政府批准,可将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及企业资产变现资金,用于增资减债或结构调整。国有企业迁移改造所得级差地租可充为国有资本金。国有企业兴办三产的国有土地、房产进入市场增值部分,可全部转作国有资本金。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发行股票,筹集资本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股票配售的,经批准,可将原使用的划拨土地作价后注入企业,作为国有资本认购配售股票的资金。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增资减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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