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增加投入,促进结构调整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增加投入。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加大对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良种良苗体系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生态工程以及农产品的加工运销等。省级筹资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的投入每年不少于3亿元。其中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1亿元,海洋渔业投入1亿元,种子种苗工程投入5000万元,中部地区发展养牛业5000万元。各市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要根据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要求,合理调整信贷结构,适当增加贷款总量。各级多事机构要保证支农专项贷款的足额发放,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用于高效支柱产业,要从常规贷款中增加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要积极使用世界银行、亚行以及政府间贷款,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投入;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琼台、琼港农业合作,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来琼投资开发农业。农民是结构调整的主体,要通过典型示范、参观学习、信息指导,积极引导农民增加对调整农业结构的投入,增强自身扩大再生产能力。要加强对项目投资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确保投资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我省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中部山区、民族地区。要把中部地区大开发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头戏,加大工作力度,增加投入,加快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种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抓好种养业开发,培育支柱产业,形成特色经济,实现资源优势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促进贫困地区农业结构合理和优化,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实现全省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
(七)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作为繁荣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强市县经济实力,推动产业升级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市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坚决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技术示范等办法,加强对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宏观指导。要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整治和管理,大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专项治理,从重从快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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