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属中等学校的布局和结构调整后,逐步将部分学校管理权下放到市县。进一步调整全省中小学布局,逐步做到重点中学初、高中分离办学,扩大高中规模;根据当地人口变化、地理条件、小城镇发展和住宅小区建设等实际,按“普九”的标准新办或调整小学、初中;农村小学要按就近入学、兼顾规模的原同适当调整合并。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九年一贯制”试点和推进“小班化教学”。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小学对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对村办小学的示范辐射作用。
20、加快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重点是加快学生生活后勤改革和学生公寓建设。要在政府主导和政策支持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辟多元投资渠道,通过改造、新建、购置、租赁、清理等途径,加快建设进程,并按社会化的机制进行经营管理。逐步把现有的后勤服务系统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规范分离出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后勤服务经济实体。对社会力量兴建、经营的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设施,实行减免税等优惠配套措施。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高中基本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21、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全省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统考。
改进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办法,完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逐步放开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专业的招生。不断扩大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改革招生办法,为更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提供升学机会。高职专科毕业生经过一定程序选拔可直接进入普通高校本科继续学习。
大力改进高校招生办法,实行每年“两次考试,两次招生”。积极推进高考科目设置和内容的改革,突出对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测试,逐步推行“3+X”的考试模式。
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对学校、教师、学生科学的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的标准。
22、继续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为体制。从2000年起,取消高等学校和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派遣证”,改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加快社会用人制度改革,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鼓励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择业和联合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从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