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良发的社会育人环境。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公安政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共同参与,特别要抓紧建立基层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合力。在社区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动员社区内各方面的力量和教育资料,包括组织离退休干部、教师、职工积极参与青少年教育,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开展健康有益的教育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教师文明执教和勤奋敬业的良好形象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树立教师文明执教和勤奋敬业的良好形象。
要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认真抓好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管理、评估及使用的有效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校长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学过程的管理,逐步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素质和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评价制度和评体系,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加强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
各级政府要建立科学考核、评估教育部门和学校工作的机制,坚决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育部门和学校工作唯一指标的错误作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委制发的《四川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意见》。
要规范中小学生用书、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及学生用品市场的管理。未经省教委批准,其他部门、团体、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小学生推销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及学生用品。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加大全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的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的督查机制。设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举报电话,对全省中小学生负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全面推进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加重学生负担造成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