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
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通知
(二000年三月一日 川府发〔2000〕6号)
近年来,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已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中小学生负担过重,不仅严重阻碍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损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普九”成果,而且加重了群众负担,损害了政府和教育的形象。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各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以及第三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教育发展的方向,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德育工作,确立德育的核心地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新时期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康的个性心理。
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参与制度。学校要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成长。要发挥校内外教育资料的作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多种兴趣爱好。学校应充分利用本校的教育资源,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吸引学生自愿参加到各种活动中去。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等要落实对中小学生减免费开放的措施,充分发挥教育效益。
学校要科学指导家庭教育,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方针和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交流推广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家长要积极关心、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建立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支持学校教育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