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学校,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除国家教育部已出台的有关办法外,本市再采取以下措施:
--以竞聘选优方式从国内外吸引一批能够领导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 ̄5年内引进100人,实行北京市高校特聘岗位津贴。
--从2000年起,连续5年加大培养力度,每年对50名40岁以下取得重大教学科研成果,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奖励,鼓励、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选拔部分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研究交流,或以访问学者形式进修提高。
--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骨干教师队伍和学校梯队建设,以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知识创新能力。学校也要有相应的经费匹配支持,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
--建立专家公寓,为吸引国内外拔尖人才解决住房问题。
--设立“北京市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基金”,用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保证“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的实施。
11.改革师范教育,大力提高新师资水平。
--提高师范院校办学层次。从1999年开始,中师一律停止招生,在首都师范大学建立初等教育学院,负责培养小学教师。近两年内本、专科同时招生,从2002年开始全部招收本科生。从2000年开始,小学新教师要具有高专以上学历,初中新教师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2005年开始小学新教师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深化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对学生加强师德教育,突出创新精神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培养,推行主辅修制,拓宽专业面,学生要主学一个专业,选学一两个专业,使师范院校毕业生做到一专多能。
不断提高师范院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为中小学输送高水平的新师资。
--改革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办法。远郊区县生源的高师毕业生近几年内继续实行回原区县任教的政策。城近郊区生源为中学培养的高师毕业生,实行到远郊区县中学定期轮流服务的办法。
--鼓励师范院校毕业生到教育薄弱地区任教。将师范院校学生的专业奖学金改为到薄弱地区学校从教奖励金。发放办法由在校学生期间发给改为毕业并到薄弱地区中小学任教后发给。
12.努力造就一支带头实施素质教育的校长队伍。继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的提高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和现代办学思想,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校管理专家或教育家。积极进行校长培训工作的教学改革,围绕素质教育的实施,着眼于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实际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究实效的原则。推行校长职能制,建立符合学校特点和校长成长规律的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等学校的书记和校长要加强理论修养,提高运筹能力,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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