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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8.努力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到2005年,全市小学教师高专学历达到60%,其中本科达到5%;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0%,其中10%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其中30%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生;教学科研型高校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80%以上(博士学位达到30%以上);教学为主的本科高校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60%以上;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30%以上。
  到2010小学教师全部达到专科学历,其中30%达到大学本科;初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其中30%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0%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生,其中10%取得硕士学位。
  对教师要讲学历,更要讲能力、素质和水平。在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的培训中要加强实践环节,突出能力、素质和水平的培养,要实现在职教师的学历层次与能力、素质同步提高。
  9.改善教师的学缘结构。加大吸收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力度。在高等学校毕业生中,外地生源愿意留京做中小学教师的,采取优先政策予以接纳。
  到2005年,使进入中学的新师资,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的比例达到7:3左右。在职业学校,建设一支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引进企业、科研单位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任教;培训在职专业课教师取得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技工等级证书等办法,到2005年,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高等学校教师应尽量避免近亲繁殖,使现有教师在校外完成某一级学历(学位)教育或在校内完成其他学科学历(学位)教育的占70%以上。
  10.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抓住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新老交替的契机,围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强化政府行为,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加速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实行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支持出类拔萃的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在中小学,到2001年选拔培养市级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100人,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000人,区县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000人。市级骨干教师由市教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不少于一年时间的重点培训。对骨干教师的培训,要配备最高水平的教师,紧密结合教学实践,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继承和发展相结合、博采众家之长和总结自己的经验相结合。对学科带头人采取特殊政策,加大培养力度,使名师后继有人,涌现出一批新的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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