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
(京政发〔1999〕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一年多来,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粮改政策,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建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落实较好,绝大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能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做到了按质论价和不压级压价、不拒收限收、不打白条、不代扣代缴其他税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顺价销售政策,市粮食部门结合调整库存结构和推陈储新,大力促进库存粮食的顺价销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全市19家县级以上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台帐制度;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情况良好,为确保新发放贷款与新增库存值相符,建立了信贷专管员制度,销售贷款回笼率、回笼货款归行率、收贷率达到100%;粮食风险基金及财政补贴做到及时足额拨补到位;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市粮食局实行了政企分开,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全市粮食企业职工已分流安置2.4万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避免了粮价大起大落,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对于促进本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如粮食市场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滞后,人员多、费用高、竞争力低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扭转。为不断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最近,国务院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国发〔1999〕2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总结多年来粮食歉收和丰收两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实践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本市一年多来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践证明,只有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进一步管好粮食收购市场,才能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这也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掌握粮源、实现顺价销售的基础。只有认真贯彻执行顺价销售政策,严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低价亏本销售,才能确保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顺价销售,防止产生新的亏损,逐步摆脱经营困境。只有实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才能保证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不向农民“打白条”,又防止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只有进一步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身改革步伐,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建立健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机制,才能有效地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多、费用高、效益低的问题。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决不能有丝毫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