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改革师范教育,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2005年完成我省师范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实现我省师范教育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提高办学层次,形成培养培训一体化的体系。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投入,改善师资培养培训条件。
7、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每5年为一个培训周期,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在开展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培训的同时,把计算机知识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作为对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内容,成为教师必备的教学技能。大力推广现代远程教育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的运用,逐步建立起以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传播技术为依托,以远程教育为主体的开放型教师学习网络。通过培训,使教师具备新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科学知识和职业技能,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要将教师的继续教育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实施奖励等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高校教师培训要实现从基础性培训和学历补偿教育,向着眼于更新知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的继续教育转变。教师培训要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形式多样,加强实践。要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注重更新和拓展教师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时间不低于100学时。
8、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拟任的校长进行任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已经接受过岗位培训的校长,在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的每五年内均需接受累计不少于200学时的提高培训。未经校长任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不能提任校长;未经提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校长,不得续任校长。培训内容要与岗位要求紧密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效。
9、加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加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全省遴选80名国家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800名省级普通中小学及职业技术学校骨干教师、8000名市县级普通中小学及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分别接受国家、省、市(县)三级培训,并视其实际教学能力在工作中委以重任,使他们在实践中继续增长才干。省、市县都要采取相应措施,支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教改实验;有条件的,还可鼓励他们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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