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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圳市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0〕9号 2000年1月2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依法行政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我市依法行政责任制考评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责任制考评办法》(深府〔1999〕266号)和《深圳市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方案》(深府〔1999〕40号)制定本考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是党的十五大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为合理、高效地抓好这项工作,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市政府决定把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结合起来。去年,我市各行政机关和由法律、法规授权或由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考评单位)已全面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制。根据市政府安排,将于今年2至4月对各单位建立和履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评。通过考评,全面检查和评价我市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组织领导
  这次考评工作由市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组成考评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被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认真检查和总结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配合考评工作组做好考评工作。
  各区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责任制考评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参加考评的单位
  市外事办公室、口岸办公室、计划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信息局、经济发展局、贸易发展局、农业局、水务局、运输局、港务管理局、规划国土局、建设局、住宅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侨联)、人事局、劳动局、法制局、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保密局、公路局、社会保险管理局、档案局、外商投资局、福田保税区管理局、沙头角保税区管理局、盐田港保税区管理局、体育发展中心、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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