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
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
(冀政〔2000〕8号 2000年2月2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行政执法主体意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领导干部是各行政执法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带头学法、懂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掌握组织和领导依法行政的基本功。(一)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每年都要有计划地举办3--5次法律知识讲座,既学习法律知识,又带头倡导学法、懂法、守法的风气。(二)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等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用两三年的时间把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都集中轮训一遍。省行政学院要把法律培训列入教学计划,在教学内容中增加法律知识课程,并举办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同时,也要抓好干部在职自学,把法律知识列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三)统一学习内容和要求。根据当前依法行政的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五部公共行政法律和本部门主管工作的专业法律知识。逐步做到对必备法律知识熟知会用,思考问题合乎法制精神,处理问题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四)要把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本单位执法情况,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首先,在政府机构改革时,适当调整交叉或者相近的行政执法职能,原则上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解决好行政执法分散和互相掣肘的问题。其次,政府机构改革后,要进一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和《
河北省罚没财物和赃款赃物管理规定》(省政府第80号令)、《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88号令)的规定,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通过对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和罚没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加强对行政执法、执罚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解决由于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而造成的乱执法、乱处罚问题。第三,继续搞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要帮助廊坊市政府搞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省。要组织各地、各执法部门继续探索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合理配置行政执法力量的新思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纠正执法扰民的问题。第四,严格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从体制上割断行政执法与小团体利益的联系,消除行政执法中“利益驱动”的弊端。第五,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使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加大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