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试行)》、《省政府务虚会制度(试行)》、《关于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

  二、会议准备
  省政府务虚会每年一般召开1--2次,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提出,或由副省长提议。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会前,省长、副省长要对拟列会的内容认真研究,对比较复杂和涉及面较大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和揭示客观实际情况及其本质,并准备分析研究的意向性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三、出席(列席)会议范围
  省政府务虚会由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组成。根据会议研究讨论内容需要,可请省政府有关组成人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和有关州、地、市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必要时邀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有关领导和研究机构、理论界有关人员参加。
  四、会议纪要和会议报道
  根据会议主持人决定或会议情况,需要编发会议纪要的,由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省长或常务副省长签发。
  会议内容需作报道的,安排有关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新闻稿件由秘书长审定。
        关于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将实行接待日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建立领导定期轮流接访制度。每月10日为接访日,由省委、省政府有关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轮流到省信访办接待室接待群众。
  二、做好具体承办工作。省信访办承办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具体工作,包括接待来访者、登记、记录、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准备、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三、归口办理制度。每次接待日的下午,由省信访办(或由接访领导指定办理的部门)牵头,根据领导同志的意见,研究当天接访或投诉问题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有的要把领导意见转告有关部门,请他们抓紧办理,有的交由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
  四、限期解决制度。凡是群众在领导接待日反映的问题,由省信访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并答复群众。一般性问题要求在15日内处理完毕;较为复杂的问题,在30日内处理完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