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领导班子
学习制度(试行)》、《省政府务虚会制度(试行)》、
《关于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试行)》和
《关于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青政发〔2000〕1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三讲”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领导班子的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省政府研究制定了《省政府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试行)》、《省政府务虚会制度(试行)》、《关于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的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即日起试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二月十二日
省政府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试行)
为了巩固“三讲”教育的成果,进一步推动省政府领导班子学理论、学现代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从根本上提高省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政治素养,提高驾驶市场经济的能力,促进省政府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省政府领导班子的学习由下列人员参加: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根据不同学习专题的需要,可吸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省政府领导班子的学习由省长或常务副省长主持。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学习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集中学习时间
省政府领导班子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和组织专题讲座相结合;调查研究与学习讨论相结合;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与参加研讨活动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省政府领导班子每两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定在每个双月份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若有特殊情况,顺延为下一个星期的星期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中学习期间一般不再安排其它活动,每次集中学习,确定一个学习主题并安排专题讨论,由一位同志主讲学习体会,其他人员补充发言。同时要抓紧时间自学,每一位领导成员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自学计划并保证落实。做到先学、多学、深学、精学。
三、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