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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徐州市反价格欺诈反牟取暴利规定》的决定[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7件市政府规章和批转市职教办、市劳动局关于初级工技术(业务)培训的意见的通知等6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8月4日 实施日期:2004年8月4日)废止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64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徐州市反价格欺诈反牟取暴利规定〉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

                              市长 于广洲
                           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徐州市反价格欺诈反牟取暴利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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