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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十二)构建德育工作新格局。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高度重视德育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明确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学生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注意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相互衔接,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要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国情、国内外形势和民主法制教育,民族团结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大力绿化、美化校园。要切实改变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薄弱的状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传入校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解决学校德育活动基地和劳动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问题,支持学校优化育人环境,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
  (二十三)深化教育改革。要树立新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积极开展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的改革,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基础教育要给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高等教育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对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柔性设置专业方向,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促进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着力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基础知识宽厚、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重视和支持教育科学研究,启动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建立、完善自治区优秀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制度。
  (二十四)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小学、初中毕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实行一次考试,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分别录取的办法。改革高中阶段考试和高中会考考试科目、内容及方法,突出对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进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改革试验,扩大考生的择校机会。
  (二十五)加快评价制度改革。要坚决改变以升学率、考试分类为主要标准评价学校工作以及教师、学生的方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制度。在中小学开展评选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活动,推行“学生素质水平发展报告书”制度,探索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工作评价的办法。
  (二十六)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控制学生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任何部门、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硬性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各种图书、报刊、用具、辅导材料及其他物品。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和在校活动时间,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社会活动,严禁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坚决把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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