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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十五)重视抓好回族女童教育。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积极推广女童教育实验研究经验,优化女童教育的整体环境,提高回族女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加强回族女教师的培养培训。在师范院校招生中,对南部山区贫困乡村回族女生实行优惠照顾政策,资助其完成学业。采取重点培养、进修提高、挂职锻炼等形式,培养选拔一批扎根山区教育的回族女校长。
  (十六)加强高校民族预科部建设。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到2002年在校生达到600人。允许民族预科部(班)结业生参加当年的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能考取区外高校的统一安排在区内高校,以加快回族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
  (十七)多形式发展民族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办学方式,使多数中小学毕业生都能学到一二项实用技术。组建固原民族职教中心,将其建设成面向宁南山区。培养各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继续支持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联办专业,开展应用型劳务人才输出。
  五、促进各类教育的相互贯通和衔接,构建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
  (十八)放宽中等职业学校的入学条件限制,允许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允许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职业高中学习。打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通道,允许高等职业学校采取文化考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向高等职业学校推荐保送生的比例。本科院校可以招收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的毕业生。鼓励高、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合作,采取招生和招工相结合的办法,定向培养企业所需各类人才。综合高中毕业生既可获得职业技术教育证书,又可同时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十九)在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中,为高中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开辟学制相通、学习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本专科教育直至研究生教育的“直通车”。采取宽进严出的方法,逐步做到报考普通高校不受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完成学业。高等学校要全面推行学分制,逐步实行不同教育机构之间学分的互认。要进一步提高课程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允许社会成员根据需要自由选修课程,满足社会成员对不同形式、规格、层次教育的需求。
  (二十)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举办网络大学,引进国内外优秀教育资源,开展网上教学,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以中国教育科研网宁夏大学主节点为基础的全区教育网络建设,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重点高中全部入网,2010年前全区县镇以上中小学入网。广泛开展电化教育和计算机辅助教学,引进和开发适合我区的教育教学软件,提高各类学校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实施“中小学信息化教育工程”,逐步普及计算机操作和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加强卫星电视教育,有线电视台都要开通中央和宁夏教育电视台的频道。自治区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宁夏教育电视台的建设,组织实施“远程教育扶贫项目”。
  (二十一)大力加强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的成人教育,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成人教育要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为社会成员提供多种教育和培训,特别是要为广大职工、管理人员、公务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培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进一步适应终身学习的要求,灵活设置专业、课程,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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