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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意见的通知

  (6)农村少数民族中小学的调整原则上由县级政府统筹,根据本民族学额数量和分布,实行集中或联合办学。提倡办寄宿制的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2.城镇中小学的调整
  城镇要根据城区改造和扩展规划,通过合并、改制、置换等途径带动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
  (1)积极推进邻近初中、小学合并,组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学区生源前景预测和学校基础条件,集中投资扩建、改造中小学,使之分批分期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以旧城区改造为契机,将学校建设纳入城区改造规划,在住宅小区新建、迁建九年一贯制学校。
  (3)强弱联合,将同学段的薄弱学校并入强校,以强带弱,形成强校膨胀。
  (4)易地新建处于市区黄金地段、扩建困难的学校,特别是高中。利用资产转让收益、地租差价、重组资产,低成本建设高标准学校。各级政府应在土地规划使用、税费征收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给以支持。
  (5)城区中小学调整要以改造薄弱学校为重点,优化其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区域性均衡发展;合理划分学区,使各校生源负载均衡,消除大、小班额并存的局面。
  (6)城镇用“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的调整,提倡地区间联合办学。
  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确保调整顺利实施
  1.加大领导力度。中小学布局调整涉及教育、财政、计划、土地、城建、公安等部门多方面的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加大领导力度,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认识,统一步调,把调整中小学布局作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大事来抓。要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那样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制,把调整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
  2.坚持县、乡政府统筹,一次性规划;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步实施。
  3.做好工作,确保调整顺利实施。要克服阻力,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化解消极因素。
  4.建立激励机制,促进调整工作的实施。要把调整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乡(镇)、村,建立目标责任制,纳入政府主管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内容。义务教育、扶贫项目、希望工程、危房改造等各种专项教育资金要向调整后的定点学校投入,运用经济手段推动调整工作的实施。

                               省教委
                               省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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