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目的,是通过重组、拓展等途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资源配置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因此,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要遵循以下原则:
1.长远考虑,统筹规划。要根据人口增长和流动规律,根据社会、经济、公共事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预期前景,科学规划学校布点,增强其在一定时期内适应生源波动的宽容率,保持定点的相对稳定。
2.因地制宜,稳妥实施。要根据地域、地理、交通、人口密度、人民生活水平、教育普及程度等自然条件和人文背景,采取不同的调整标准和模式,确保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确保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率、普及率。
3.注重规模优势,提高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级规模的确定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遵循学校管理、教育活动的客观规律。调整中要着重解决城镇大班额和农村微型学校、小班额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益、经济效益、质量效益。
4.抓住调整机遇,推进中小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调整中要运用价值规律和借鉴市场运作机制,采取资源优化重组、资产有偿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以及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分批分期建设标准化学校,改造薄弱学校,使学校上水平、上档次。要低成本推动教育资产扩张,严防资源流失。
二、实施调整的指导方案
1.农村中小学的调整
农村要利用乡(镇)、村行政区划调整的时机对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以试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契机,带动撤点、合班、并校,使中小学布点相对集中,以达到资源配置集约化。
(1)一般规模的乡镇原则上办好一所初中,规模18班型、在校生800人以上。提供乡(镇)初中与中心小学合并,试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2)突破村办小学体制局限,根据人口、地理、交通条件划分学区,按学区布点设校。原则上以年招生生源不低于30人的范围规划学区,以有自身优势的学校作为定点校,规模达到6班型、在校生180人以上。中心小学应兼并周边邻近的村小学,达到12班型、在校生480人以上,形成规模优势。
(3)提供乡(镇)、村购置“校车”或租用通勤车接送学生,扩大学区范围,使学校达到效益规模。各级政府应予鼓励,帮助解决先期投入的困难。
(4)建立初级小学、完全小学办学结构。村设初小,数村合设高小,实行高小并班。
(5)年招生生源不足20人的初小实行隔年招生,乡统筹规划隔招年份,防止高年段生源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