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0月份,六大骨干商品出口总额27599万美元,占全区出口总额的33.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416万美元。
二、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总负责单位:外经贸厅)
(一)煤炭出口(责任单位:煤炭工业局)
1.实现集团化经营。成立以内蒙古煤炭进出口公司(或即将组建的内蒙古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太西煤股份有限公司、伊盟煤炭集团公司为主体的半紧密型的自治区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上联代理公司,下联出口基地矿,形成集约化经营,充分发挥集团的总体优势。
2.积极争取自营出口经营权。根据外经贸部有关人员的建议,由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出我区煤炭出口的必要性,并以我区一家公司(伊煤集团或拟组建的自治区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向国家争取自营出口权。同时,由我厅出面协调,请自治区人大、政协办公厅协助,形成人大、政协代表的两个提案,由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向国家呼吁请权。
3.充分发挥有关盟市、部门和企业的优势,多方寻找客户,扩大成交量,在自营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比照玉米出口办法,由中煤公司或神华公司代理签约,我区外贸公司负责报关、结汇,纳入我区出口统计。
(二)玉米出口(责任单位:商务厅)
1.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玉米品种结构。加强玉米优良品种的选育,减少普通玉米品种生产,扩大专用和优质玉米生产,进一步提高我区玉米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2.建议国家实行出口玉米补贴一定几年不变的政策。继续争取玉米自营出口权,参照吉林省获得玉米出口权的办法,与争取煤炭出口权同步,形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在全国两会期间向国家呼吁。
3.建立健全粮油特别是玉米信息网,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玉米生产、市场供求、价格走势以及出口政策等信息,以便于抓住机遇,扩大出口。
4.充分发挥我区陆路口岸的优势,争取国家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和发展与俄罗斯、蒙古的边境小额贸易和易货贸易,借此向俄罗斯、蒙古国出口玉米,并努力开拓东欧市场。
5.努力发展玉米出口专业化经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
(三)活畜出口(责任单位:畜牧厅)
1.活牛出口
第一,提高活牛出口质量,力争多出口单体质量500-550千克的活牛。抓好防疫工作,避免造成损失。
第二,继续向外经贸部申请,争取增加我区供港活牛的外销配额。调整我区出口活牛的地区结构,调动通辽市、乌盟出口活牛的积极性,带动当地畜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