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意见
(内党发〔1999〕16号 1999年11月5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科教兴区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再造内蒙古经济发展新优势,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依靠技术创新,加快科技产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改革开放20年来,特别是在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我区在实施科教兴区战略进程中,坚持优势资源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科技进步与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在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特别是在利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制约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势必严重削弱我区下个世纪的经济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延缓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只有大幅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区初级产品相对过剩,高新技术产品少,高附加值的旺销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的被动局面,才能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使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我区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应以依托自治区的优势资源,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大力推动产业化进程,提高经济增长的运行质量和效益。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为保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基本要素的技术创新体系。基础研究要集中力量完成市场急需的应用科研课题,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瞄准世界和国内科技前沿信息,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在较高的起点上开展技术创新与科技产业化工作,努力形成新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以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