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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论印发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失效]

  采用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M(计算机辅助制造)、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提高企业设计制造水平;采用MIS(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重点骨干企业管理现代化。
  四、主要措施
  (一)制定和落实有关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企业,达到认定条件,应积极认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二是根据《决定》精神,用足、用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三是充分利用国家技改债券、财政贴息和股票上市融资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资金投入。四是认真落实、充分利用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
  (二)根据国家经贸委和科技部文件,编制适合我省企业的高新技术及产品目录,引导企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
  (三)加强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加快大型骨干企业以产品开发、技术储备为主要任务的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能力。
  (四)继续加强产学研联合。企业要充分利用省级科研机构改革的机遇,大力吸纳掌握高新技术成果的科技人才进入企业或与企业合作。同时,要大力开展与科研院所、高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道路。高起点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后,抢占技术制高点,用于改造传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六)加强宣传,创造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进这项工作的实施。
  五、保证体系
  要建立起系统的、配套的保证体系,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各项任务。
  (一)建立组织保证体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从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重大意义。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级经贸、科技、计划、财税、金融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作为企业工作的重点亲自抓好。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后,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省经贸委和省科委联合组织认定。
  (二)建立政策保证体系。要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黑发〔1999〕18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黑发〔1999〕17号)精神,编制黑龙江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汇编,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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