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黑政发〔2000〕5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1月12日
关于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加速我省工业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全省经济发展,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特提出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若干意见如下:
一、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高新技术是建立在最新科学成就基础之上的,对科技进步、经济发展能产生重大影响,能促进产品、企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的创新技术。高新技术包括:电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技术,海洋工程技术,辐射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及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二)传统产业是相对于新兴产业而言,主要是指已经处于产业生命周期成熟阶段以后的产业。我省传统产业主要是机械、冶金、建材、煤炭、医药、石化、纺织、轻工等。
(三)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主要是指以下四方面:一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装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二是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三是应用计算机技术,改造传统和落后的企业管理模式,使传统产业的企业管理跨入现代化管理轨道;四是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解决工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四)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是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必由之路。
《决定》明确指出:“在以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能否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经成为竞争的焦点,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命脉所在。”省第八次党代会也强调要“重点抓好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要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缓慢和从整体上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切实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