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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突出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自主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新材料三大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在信息技术领域,强化信息技术与产品开发,大力发展通信网络、软件产业,推进电子商务、电子媒体、远程教学、远程医疗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在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领域,重点用生物技术改造传统化学制药工艺,开发新制剂和新产品。在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生物医学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
  加强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城市建设和社会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强重大灾害预测预报的研究与防治技术的开发,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技术及其产业。
  抓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现代中药产业化体系,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进程。
  二、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
  (五)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要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把推进科技进步、加强技术创新的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企业负责人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大力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建立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形成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逐步构建起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主要方式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要切实增加科技投入,逐步成为技术开发投入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要逐步达到销售额的5%以上。
  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走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前列,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占居重要地位,发挥先导作用。要以市场为导向,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加强技术改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尤其是高素质技术带头人的培养,搞好技术人才培训,推进产学研结合。要面向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经营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科学地组织生产、销售和服务,努力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有效运行机制。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资金,集中用于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
  积极发展和扶持各种所有制、多种组织形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其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要从管理制度上保证民营科技企业平等地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民营科技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产权纠纷,要本着既保护国有资产权益、又有利于鼓励成果转化和支持科技人员创业的原则妥善解决。在企业决策、管理、分配等方面要充分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允许民营科技企业采用股份期权等形式,以调动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六)深化科研院所改革,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切实推进应用型科研机构、有市场潜力的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科技型服务机构、设计院所转制成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或转为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转制后,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优势,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或企业集团。省属应用型科研机构的转制工作力争在2000年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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