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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医药管理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将医药产业培育成我省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意见的通知

  4、进一步优化医药产品结构。发展湖北医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力量集成观,特色发展观。把具有产品优势、科技优势、市场优势和品牌优势的医药门类,向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推进。集中力量发展壮大维生素类、解热镇痛类、氨基酸类、激素类、抗病毒类和中药材六大优势门类;把我省最近发布的《湖北省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中“医药部分”19个项目和品种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对生产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品无特色、效益不明显的其他门类或品种坚决压缩淘汰,为优势门类的发展拓宽发展空间。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等手段,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精心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产品品牌好的产品,形成规模化、系列化生产的格局。
  5、加快调整步伐,实现所有制结构创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大胆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支持我省医药企业产权多元化,进一步引导、支持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完善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支持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完善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按照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对我省医药除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麝香、甘草等)和传统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及中成药秘方产品以外的项目投资。对外商投资我省医药的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政策和1999年8月3日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国家出入境检验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意见》中相关政策。从而实现我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大医药的良好局面。
  6、继续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实现组织结构创新。针对我省医药工业企业存在“多、小、散”的问题,要着眼医药企业的整体优化,通过资本营运,实行兼并联合,促进资产重组,壮大企业规模,提高湖北医药的整体竞争能力。大力扶持、重点培育资产和销售收入过亿元或单个产品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为其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市场开拓提供支持和帮助。
  鼓励企业走工商联合、科工贸一体化的路子。在尊重企业意愿、遵循优势互补原则的基础上,组建几个以产品为龙头,资产为纽带,市场为导向,以母子公司体制为组织形式的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的大中型医药企业集团。重点扶持已纳入我省“巨人工程”的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诺佳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制药厂)、宜药集团、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化学医药总公司5家企业以及红桃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天集团等近年来新兴医药企业的发展壮大,支持这些企业实行强强联合,组成“联合舰队”;小型医药企业要主动与大企业大集团进行强弱联合,优势互补;创造宽松的环境,吸引国外大的制药公司来我省投资。医药商业企业要立足改革,发挥优势,实行集团化、连锁化经营。鼓励企业以产权为纽带,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组建规模化和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形成营销大网络,切实解决流通企业“散、乱、低、小”的问题。省内的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如湖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要率先进入我国医药商业大集团大公司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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