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意见
(冀发〔2000〕2号 2000年1月15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林、牧、渔业比重逐步上升,区域专业化分工日趋明显,农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市场化进程加快,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的基础地位更加稳固,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当前,我省农业发展已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产品总量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多数农产品总量过剩,市场竞争加剧,农产品卖难、价格持续下跌,农民增收缓慢,农业生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一是农产品品质结构不合理。一方面,一些低质量、低档次的大宗农产品供过于求,销售不畅,竞争力下降,低价位运行,既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又造成社会浪费;另一方面,优质专用品、无公害和绿色食品、名牌农产品总量不足,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求。二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原料型初级产品多,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少。农产品加工转化进展缓慢,禽蛋、果品、蔬菜的加工转化率都在10%以下。我省农产品在科技水平、生产成本、品种质量、包装服务等方面都缺乏在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三是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种植业粮食比重偏高,经济作物比重偏低;1998年,种植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较高,林牧渔业发展不足;畜牧业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仅为36.4%,主导产业作用不突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四是农业区域布局不合理。地区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特色主导产业不突出,区域经济竞争力不强,资源配置亟待优化。我省农业结构如果不能及时加以调整,不仅严重制约当前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且对农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是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我国经济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当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8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办发〔1999〕68号文件要求,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设施农业为突破口,充分依靠科学技术,大力发展“餐桌经济”,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加快品质结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提高优质高效农产品比重、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和区域专业化生产程度,促进农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