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

  四、清理整顿的步骤
  第一步,2000年1月15日前,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清理统计,分类处理。管理各种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行业协会,应在2000年1月15日前将《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统计表》上报省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财政厅)。凡依法设立、定位准确、管理体系健全、运作规范的中介机构拟予保留;凡重复设置、业务交叉的中介机构拟予归类合并;凡设置不合理、管理混乱的中介机构拟予撤销。具体办法将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步,拟保留、归类合并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在2000年第一季度内与挂靠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脱钩后,其名称不得冠有原挂靠单位名称字样或痕迹,未经批准也不得冠有“全省”、“湖南”字样。
  第三步,2000年上半年内,规范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包括健全资格认定和管理法规,统一行业管理组织,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保障机制等。
  五、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便于协调,统筹安排,统一行动,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人民政府成立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具体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处理有关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章锐夫 (省财政厅厅长)
  副组长 张 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孙凤鸣 (省体改委副主任)
  成员 龚秀松 (省物价局副局长)
     陈 锋 (省经贸委副主任)
     周训刚 (省监察厅副厅长)
     余先端 (省民政厅副厅长)
     汤士荣 (省国土测绘局副局长)
     匡彦博 (省建委主任)
     叶华庆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罗伯钧 (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主任 张瑜(兼)
  副主任 左桃英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刘景 (省体改委宏观处处长)
      郑国安 (省政府法制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精神,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