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救灾扶贫周转金会计核算制度

  第八条 按照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三大类,总帐会计科目和明细帐会计科目的设置和核算内容见附表。

第四章 会计凭证

  第九条 原始凭证分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或个人办理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凭证,如救灾扶贫周转金借据和还款收据等(附格式)。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内容。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补充。
  第十条 记帐凭证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依照制单顺序,连续编号,月终连同每个记帐凭证后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加上封面,妥为保管(单据过少,可按季或半年编号装订成册)。

第五章 会计帐簿及核算程序

  第十一条 周转金会计核算设日记帐、明细帐和总分类帐三种:
  (一)日记帐分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员在资金收付时顺序登记,日清月结,用以反映现金和存款的收、付、余额。日记帐采用三栏式订本帐。
  (二)明细分类帐根据总帐科目需要,开设帐页。一般应设置:
  1、各种收入明细帐,采用三栏式或多栏式;
  2、支出明细帐,采用多栏式帐簿;
  3、投资及各种往来明细帐,采用三栏式帐簿;
  4、固定资产明细帐,采用专用帐簿;
  5、库存物资明细帐,采用数量三栏式帐簿。
  (三)总分类帐(简称总帐)根据总帐科目开设帐页。一般采用三栏式。它和所属明细帐户必须进行平行登记。
  第十二条 管委会应设置“扶持借款”备查登记簿,对明细帐和日记帐中未能记载的事项进行补充登记。
  第十三条 启用帐簿要求:
  (一)帐首“经营人员一览”和“帐户目录”要按规定齐全。并加盖公章和记帐人员名章;
  (二)活页帐簿按每一帐户分别编号,年终帐务结束,按帐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逐页编总页号。
  第十四条 记帐规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