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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河南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失效]

  4、改革目标的实施,在具体操作上分两步走:
  第一步,到2000年底前,全省高校的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都要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
  第二步,从2000年底到2002年底前后,在各校后勤系统规范分离的基础上,郑州及开封、洛阳、新乡等城市的高校服务实体,都要逐步通过并入、托管、联办、连锁、股份合作等形式进入跨学校组建的后勤服务集团(中心或公司),并以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等方式统一承担本地区范围内的高校后勤服务工作。此后,为满足高校发展而增建的各类后勤服务设施,一般均要由这类集团建设、管理。
  5、高校后勤改革包括学生生活后勤、教职工生活后勤以及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的服务性工作。当前高校后勤改革的重点是学生生活后勤改革,当务之急是加快学生公寓和生活设施的建设。
  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主要依靠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金,采取引建、联建、租建、改建等方式,开发校内及周边资源,投资兴建学校后勤基础设施。
  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依托跨学校组建的高校后勤服务中心或集团,运用新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金,选择条件较好、高校较集中的城市建设若干个学生生活园区。近期要通过贷款、联建等方式,在省会郑州集中建设总规划为20万平方米左右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附属设施,规划容纳学生3万人左右。
  6、高校教职工的医疗和养老离退休制度的改革,仍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和属地化原则进行。教职工住房制度的改革要同国家房改政策接轨,或用社会化的办法解决。目前由高校自管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城建服务项目及生活用品采购等,自2001年开始,交由社会上相应的行业部门或统一组建的后勤服务集团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三、主要措施
  7、在管理体制上,按照“事企分开、两权分离”的原则,现有高校后勤成建制地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并组建服务实体后,各学校仍要保留较为精干的后勤行政管理机构,代表学校行使后勤管理行政职能,与后勤实体及其他社会后勤服务企业按市场运行规则签定经营服务合同,以契约方式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同时,后勤实体组建后到完全进入跨学校的后勤服务集团之前,仍要由学校主管。
  8、在人事安排上,高校后勤经济实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属学校经核准的正式编制内的后勤员工在学校仍保留原档案工资,并按政策在档案工资里晋级调资;退休时仍回学校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当时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同等待遇;新进员工按现代企业人事制度运作,不再享受原后勤职工的上述待遇。转制后的后勤实体要打破工人、干部界限,实行全员聘用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9、在资产管理上,对学校原用于后勤的国有资产,要及时盘清登记,明确产权关系,实行所有权和使用权规范分离。学校以签署托管协议的方式将后勤资产无偿或以优惠价租赁给后勤实体使用,后勤实体可通过对设备维修或固定资产折旧费、上缴费用等形式明确对国有资产的保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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