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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四部门关于我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失效]

  (六)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一是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利用现有省级农业部门信息平台,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福建农产品信息网”站点,实现与农业部和各省农业部门的联网。经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全省九地市和县级农业部门的联网,县级农业部门加入中国农产品供求信息网骨干网员,通过互联网收集和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县级农村经济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并努力实现向部分乡镇延伸,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同时,进一步完善已建立的信息网,不断提高为农业结构调整服务的功能。二是扩大宣传,提高农产品信息服务导向的影响,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信息服务的宣传工作,通过电子信息网络,对农产品市场前景、品种预期经济效益、产品市场容量、供需状况、价格趋势等进行预测,开展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服务,为扩大农民提供及时准确农产品信息。三是为每个市县农业部门培养培训1-2名信息网络操作骨干人员,为网络高效运作打好基础。
  (七)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对我省经济效益高的主要农产品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质量标准监管,对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用标准化手段促进农产品质量、效益的提高。二是开展福建省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建立农产品认定制度,按照科学、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批高质量、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的名牌农产品。通过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培育我省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三是加强农业综合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建立国家级、省级示范县项目的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市级和县级的示范项目。结合13个省级现代农业建设示范点、10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加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建设与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农资及农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和计量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兽药、鱼药和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完善监督手段,提高对农产品农药、激素等污染的监测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
  (八)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是农村专项补助经费安排要服务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今后要把结构调整作为经费安排的一个重点。二是要改变农村专项补助经费安排使用过于分散的做法,集中投入,扶持建立一批上规模、高效益、具有明显示范作用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良种基地。三是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增加安排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专项经费预算。对天然林保护、国有森工企业转产分流以及渔业生态保护区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要加大补助力度,对退耕还林的农民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粮食补助。增加林业、治沙、森工、浅海开发、渔港码头、远洋渔业项目等政策性贷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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