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纪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按照省政府批转的《实施意见》,认真负责组织落实好各项任务。各级党组织及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政策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自觉遵守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当前严格控制提拔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8〕23号)和省上五部门1999年4月1日明传电报《关于冻结全省技术监督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的通知》等规定,凡是借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之机,突击调入人员、超职数提拔配备干部、盲目增编、机构升格、弄虚作假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彻底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这次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借机分钱分物,突击花钱,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关经费、物资、房产等的划转交接要认真执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要加强文件、档案资料、印章和仪器设备的管理,防止流失和损坏。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恪尽职守,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确保这次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各级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经贸、国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要在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联系。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既要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又要精心组织、步伐稳妥,确保质量技术监督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韩修国副省长任组长,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劳动厅、省经贸委、省技术监督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技术监督局,金宝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编制、财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省以下垂直管理工作在199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