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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的通知

  扩大内需、开拓市场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农村是一个潜力十分巨大的市场。供销合作社有多年从事商品流通和为农服务的经验,有遍布城乡的网络体系,在开拓农村市场中大有可为。为适应开拓市场的新形势,供销合作社要加快转换经营机制,调整经营结构,转变经营方式,积极引导农村消费,提高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市场空间。以有一定实力基础的商贸企业为龙头,组建商品配售中心,加快建立配售体系,向系统内外的商场、门点和个体户配售商品,改变多级批发的格局,减少环节,降低费用。大力发展连锁店、专卖店、便民店和仓市经营,推行品牌战略,实行承诺服务。加强同生产企业的联合合作,实行总经销、总代理。认真研究消费结构的变化,把握消费趋势,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投放农村市场。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供销合作社在县城和重点集镇兴办或联办各类专业、综合市场,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综合服务社(站)的建设。社(站)建设由县级政府统一规划部署,乡镇政府牵头,供销合作社承办,村级组织参与。建社(站)所需资金采取乡镇、供销社、村社各自筹一点的办法解决,并组成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委员会,按“政社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各有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开拓农村市场合理的资金需要。对农民从供销合作社购进农用机构和大宗耐用消费品可实行消费贷款。
  四、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步伐
  基层供销合作社所属门店、商场可在减员、减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由基层社以现有资产折价参股或控股,经营领头人持大股,骨干持中股,一般员工持小股,组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经营、工副食品批发零售、生产生活资料销售、农村社会化服务等单体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基层社对这些单体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考核。基层社整体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县级联社代表农民持有一定股份。可分流和组织部分人员同农村种植、养殖、运销户合作,兴办专业合作社,同农民结成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资料经营门店可采取利润目标管理责任制、百元工资含量、抽资承包、租赁经营、出让经营权等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集中优势力量狠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市场建设、资本营运工作。按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及目前各基层社的经营状况,合理调整基层社的建制,巩固发展一批,兼并一批,破产一批。
  五、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组改造社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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