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大过,直至降级、撤职处分。
第十八条 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工作制度,应当书面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表
┏━━━━━━━━━━━━━━━━━━━━━━━━━━━━━━━┯━━┓
┃ 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 │分数┃
┠───────────────────────────────┼──┨
┃ 一、完成基础工作 │ 12 ┃
┠───────────────────────────────┼──┨
┃ (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责任量化到岗位、执法人员 │ 4 ┃
┃ (二)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或者备案工作 │ 4 ┃
┃ (三)组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 │ 4 ┃
┠───────────────────────────────┼──┨
┃ 二、规范执法行为 │ 20 ┃
┠───────────────────────────────┼──┨
┃ (一)健全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书 │ 4 ┃
┃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财物收缴合法 │ 4 ┃
┃ (三)办理行政许可证(照)合法率达98% │ 4 ┃
┃ (四)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合法率达95%,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4 ┃
┃ 合法率达100% │ ┃
┃ (五)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合法率达98% │ 4 ┃
┠───────────────────────────────┼──┨
┃ 三、建立和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 26 ┃
┠───────────────────────────────┼──┨
┃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无差错 │ 8 ┃
┃ (二)建立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开展执法情况检│ 5 ┃
┃ 查,报送实施和检查情况报告 │ ┃
┃ (三)按期报送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表 │ 4 ┃
┃ (四)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率│ 4 ┃
┃ 达100% │ ┃
┃ (五)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依法组织听证 │ 5 ┃
┠───────────────────────────────┼──┨
┃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 │ 12 ┃
┠───────────────────────────────┼──┨
┃ (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率达100%,行政复议维持率达80% │ 4 ┃
┃ (二)行政赔偿案件受理率达100% │ 4 ┃
┃ (三)行政诉讼维持率达80% │ 4 ┃
┠───────────────────────────────┼──┨
┃ 五、建立和执行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 30 ┃
┠───────────────────────────────┼──┨
┃ (一)制定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具体办事机构 │ 6 ┃
┃ (二)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投诉受理率、处理率达100% │ 8 ┃
┃ (三)对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纠正率达100% │ 8 ┃
┃ (四)对行政执法违法责任人追究率达100%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