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行会计证年检、会计人员
调查统计工作和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京财会〔2000〕61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教委、北京注协、各有关部门:
根据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会计人员调查统计工作和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的通知》(财会字〔1999〕36号)及市财政局《北京市会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财会〔1996〕1892号)要求,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会计队伍发展现状和会计人员管理情况,逐步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会计专业队伍,经研究决定:从2000年2月14日起至3月31日止(公休日除外),进行我市2000年会计证年检工作,同时对截止1999年12月31日止的我市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和继续教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统计,并建立全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现将年检工作及调查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及调查统计对象
2000年会计证年检工作与全国会计人员调查统计工作结合进行,年检范围及调查统计对象是:
(一)会计证年检范围
凡持有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绿皮会计证(原北京市财政局制发的红皮会计证已作废)的人员,均在本次年检范围之内。
(二)调查统计对象
1、持证会计人员: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经济组织(含乡镇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持有会计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在上述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的无证人员只统计数量。
会计工作岗位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及管理会计等。
2、会计教育与科研人员:我市各高校、中专学校、会计科研机构和会计社团组织中专职从事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会计专业学生人数(含目前在校就读人数及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会计专业的已毕业人数)。
3、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注册会计师、无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从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