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吉林省高等学校
后勤社会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1999〕3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吉林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总体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总体方案
(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 1999年12月27日)
为贯彻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今后3年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抓住机遇,大胆实践,遵循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体现吉林特色,通过政府主导、社会承办、学校选择,加快实现高校后勤企业化、社会化、市场化,为我省高校全面改革和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内部机制转变紧密结合的原则。要有利于提高高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高校办学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加快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服务。
二、目标和步骤
总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将全省高校后勤服务系统从学校行政管理体系中分离出来,通过分流与重组,改变学校办后勤的旧格局,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省情,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社会力量办后勤的新格局。
依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满足高校扩大办学规模需要,2000年至2002年的3年间,全省高校需新增学生宿舍80万平方米左右、学生食堂10万平方米左右,对现有学生宿舍和食堂未达到标准的还将分期分批进行改造,使学生生活条件和学习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