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996年总面积123.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2000年为123.0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4%;2010年为122.1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为2.52%。规划期间减少1.5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之比降低0.04个百分点。
2、交通用地:1996年为27.3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2000年为29.5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2010年达到31.8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6%。规划期间净增4.4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提高0.1个百分点。
3、水利设施用地:1996年为12.2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5%;2000年为12.3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2010年为12.5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规划期间净增0.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提高0.01个百分点。
(三)未利用土地
1996年为596.0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2000年为580.5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9%;到2010年为558.3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3%。规划期间减少37.7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下降0.77个百分点。
规划期内由于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率提高0.77个百分点。以规划用地分类计,全省农用地增加34.46万公顷,建设用地增加3.26万公顷,未利用地减少37.72万公顷(见表1)。
六、区域土地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类型适宜性评价结果,按照四川省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方案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以县(市、区)为基本分区单元,结合四川省及各区域经济社会现状及发展方向,将全省划分为成都平原区、盆地丘陵区、盆周山地区、川西南山地区、川西北高山高原区等5个土地利用区(见表4),并确定各区域的土地利用方针,以加强区域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因地制宜指导各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管理。
(一)成都平原区
本区位于四川盆地西部,包括成都市除金堂、蒲江、龙泉驿区的16个县(市、区);德阳市市中区、广汉、什邡、绵竹;绵阳市游仙区、涪城区、江油、安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眉山地区眉山、彭山等共29个县(市、区),总面积2.2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3%。本区地貌以平原为主,气候温暖湿润,土地利用率高,农业基础设施好,集约化程度高,农业发达。耕地以田为主,灌溉水田比重大,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的14.07%,是全省粮、油、猪、蔬菜生产基地;本区自然条件优越,社会经济条件好,区位优势强,城市化水平高,工业基础雄厚,乡镇企业发达,交通方便(拥有4条铁路干线、4条高等级公路和7条国道干线,以及西南地区最大的航空港双流机场),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较高。但本区人多地少,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拥有量低,耕地后备资源十分贫乏,农业用地与非农业用地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三废”污染严重,环境质量不高。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充分利用本区的区位优势和土地经济优势,严格控制特大城市发展规模,以特大城市成都市和大城市绵阳为中心,以德阳、乐山市等中等城市为依托,重点发展小城市和重点集镇建设,建设四级城市体系,推进城镇化进程;优先保障水利和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工业和城市发展要以内涵挖潜为主,充分利用闲置、存量土地,严控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村镇建设要适度集中,减少人均宅基地占有量,并做好旧宅地的复垦工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保护好平原、坝区耕地,改良土壤,搞好耕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发展高效、优质、高产的现代化农业,增加耕地的有效使用面积,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三废”治理,提高环境质量;保护好林区,禁止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保护人文、自然风景资源,适度发展旅游、休闲区。
(二)盆地丘陵区
本区位于四川盆地底部,包括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蒲江县、内江市、资阳地区、遂宁市、南充市和自贡市全部,德阳市罗江、中江,绵阳市三台、梓潼、盐亭,眉山地区丹棱、仁寿、青神,乐山市井研、五通桥区、犍为,广安地区华蓥市、岳池、武胜、广安、邻水,沪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纳溪,宜宾地区宜宾市、南溪、江安、长宁、高县,达川地区达川、达县、宣汉、开江、大竹和雅安地区名山等共70个县(市、区),总面积8.5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7.74%。本区地貌以丘陵为主,水热条件优越,土壤类型为紫色土为主,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1/2强,园地比重亦较高,是全省粮、果、桑和多种经营主产区。本区工业基础较好,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全省劳动力输出的主要地区;区内交通方便,水运之利独占,但本区农业基础设施较差,耕地垦殖率高,冬水田、望天田、旱坡地面积大,中低产田土比例高,土地生产力低,农业后备资源缺乏,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且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区域经济发展较为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