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立固定工资与校内津贴双轨运行的分配制度。增加岗位津贴分配比例,拉开分配差距,提高教师待遇,鼓励公平竞争。科技成果可以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12.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内部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3.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用3-5年时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后勤服务社会化体系。现有高校后勤转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为高校提供后勤服务。
14.制定有关政策,建立与用人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保障体系。建立校内待业保险机制。充分发挥学校自身优势,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妥善安置待聘人员;采取切实措施,实行教师和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在校内的合理流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为转岗交流创造条件。加强与政府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积极向社会用人单位推荐聘余人员,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依托仲裁机构,对人事劳动纠纷进行疏导和仲裁。
四、深化教学科研改革
15.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要强化质量意识,调整培养目标,修订教学计划,拓宽专业面向,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实践环节,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要强化激励机制。鼓励优秀学生辅修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提前完成学业者,可以提前毕业;扩大专科毕业生升本科的比例,进行高职专科毕业生升本科的试点。
16.从1999年开始,实施“面向21世纪人才质量工程”。建设100门教学改革试点课程,200门教材,300个教学改革项目,50个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每年奖励100篇学士论文、50篇硕士论文、30篇博士论文;将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成果奖确认为省级奖励,每4年评定1次。在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7.高校科研重点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实行产、学、研结合,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技术推广与高新技术产业化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幅度提高高校科技对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积极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有关部门合作,3-5年内建设3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其成为科工贸一体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基地,增强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把专利等应用性成果及其实际贡献与职称评聘相联系。鼓励支持高校创办高新技术产业,与地方和企业合作办企业,鼓励企业在高校建立研究机构。校办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与学校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五、深化办学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