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4、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我省国有经济布局。缩短战线,加强重点,提高质量,使国有资产向重点行业和优势企业集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结合起来,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互促进,集中各种优势,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特别是要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海洋技术、环保技术、交通通讯等领域的高新科技项目,重点深度开发我省具有优势的热带生物资源、海洋资源和矿产资源,并培育一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名牌产品。一般竞争性行业要加快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形成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竞相发展的格局。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掌握国有经济进退的力度和范围,综合运用联合、兼并、关闭、破产、出售等手段,调整和优化我省国有经济布局。以省商贸系统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为试点,进行全面改制清算,探索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有效途径。
5、加快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步伐。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脱困工作负有领导、督促、帮扶责任,主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分解落实企业脱困责任,建立脱困工作跟踪负责制,并与亏损企业签订脱困责任书,把脱困工作的责任落实到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脱困的第一责任人,亏损企业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脱困方案。对企业负责人决策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企业亏损的,要依照《
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6、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国有企业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大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以股份制等形式改造改组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用好国家有关优化资本结构的政策,将海口市的试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开。重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鼓励私营、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国有企业改造改组。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吸纳境内外资金。通过控股、参股等国有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努力提高我省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7、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培育壮大一批优势龙头企业。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在电力、农垦、化工、食品饮料、商业、交通运输、纺织化纤、制药、制糖和建材等行业,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全省经济拉动力强,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通过授权运营国有资产,加大扶持力度,形成若干个以拳头产品为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资本运营为纽带的企业集团。要遵循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防止用行政手段勉强撮合。农垦系统要加快组建企业集团,“抓大与放小”紧密结合,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战略性改组力度。在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控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