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重点企业所得税返还用于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对优势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继续实行所得税返还政策;在企业兼并中,优势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在三年内部分或全额返还,被兼并企业的经营性亏损挂帐,可视同优势企业的亏损挂帐,允许在五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
积极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及资产变现所得用于国有企业增资减债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利用土地级差优势进行土地置换,土地变现所得留给企业。
对优势企业和重点扭亏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三年脱困期间减征30-50%。
(17)改善国有企业的社会化服务环境。加快分离企业为社会的职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大中城市国有企业自办的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一般要在2003年前从企业分离出去,独立工矿区国有企业自办的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一般要在2005年前从企业分离出去,纳入各级政府统筹管理范围,办学经费在三到五年内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到2010年实现完全由政府承担。同时鼓励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和社会办学,积极探索办学模式的多样化。企业自办的医院,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社会保险机构指定的定点医院,也可采取股份合作制等方式进行改组,鼓励其面向社会、自负盈亏;企业自办的食堂、托儿所、招待所等后勤服务机构,要与企业分离,办成面向社会、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企业内部从事社区服务的公安等机构,要逐步与企业脱钩,纳入当地政府管理。条件较好的城市力争在2000年底之前完成非经营性资产的分离。
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企业外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鼓励发展社区服务。探索企业产权转让的各种方式,大力发展评估、公证、律师、咨询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服务的市场化、法制化。进一步整顿、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要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18)改善国有企业对外开放的政策环境。抓紧研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省经济的影响,分行业制定应对政策措施。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搞好引资服务,吸引外商与国有企业合资、合作。鼓励国有企业拓展对外贸易,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促进企业自营进出口,发展境外业务,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国有企业要尽快熟悉国际规则,适应全球化的市场竞争。
(19)改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法制环境。加强立法,完善法规,大力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厉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的控制措施。全面清理各种收费项目,公开收费目录,实行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企业对政府有关部门在提供服务和增加两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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