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教委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深入开展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研究。要围绕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完善教研网络,加强教学研究,鼓励并支持开展教学改革试验。尽快出台《安徽省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奖励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按照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规划德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针对性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统筹教育,进行思想、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进行中国近代史、基本国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寓德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德育工作的新格局。
  (二)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
  --切实加强师范教育,逐步提高专任教师的学历层次。加快师范院校的层次、布局调整,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到2005年,全省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80%、98%、90%和70%。其中小学专任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初中专任教师具备本科学历的,力争分别达到45%和40%。2010年前后,城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分别提高到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农村地区的中、小学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基本达到这一要求。高中专任教师和校长中具有硕士学位者,也应达到一定的比例。
  --推进教师继续教育。3年内,中小学专任教师及师范院校在校生普遍接受一轮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到200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参训率和在职教师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分级培养、造就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按照面向全体、重点培养、择优资助、动态管理、不断优化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优秀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经过3 ̄4年的努力,在全省初步形成5000人规模的,由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骨干教师队伍。县级以上政府均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特级教师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特级教师要自觉履行培养青年教师的职责。
  --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校长的岗位培训,定期对校长培训工作进行信息反馈、工作监测和质量评估,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优秀中小学校长队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