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产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在校内或企业内共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成果推广中心,创建新型实验室和经济联合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鼓励研究生和大学生直接参与科技开发和创新活动,鼓励科研开发人员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大学科技园。
四、优化结构,建设一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教师队伍
14、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学识水平、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三级师范向两级师范过渡,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学识水平。2010年前后,要使全省城市小学和初中阶段学校专任教师以及农村学校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分别提升到专科和本科层次,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的应达到一定比例,高等学校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也要提高。
建立在职进修、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师终身学习的自觉性和教学能力。中小学教师要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为重点,通过继续教育,熟悉现代教育理论,树立现代教育思想观念,拓展专业知识,特别要掌握计算机知识、技能和辅助教学的方法和技术。
加强学校领导和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采取委任、聘任、推举、考任等多种形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校长,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使他们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同时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大力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其后备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设立骨干教师专项资金。加强骨干教育队伍建设,在大、中、小学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有较大影响的教书育人专家。实行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施室接受高级访问学者制度,鼓励我省高校与国外高校进行合作与交流,继续选派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吸引国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在高校重点学科中设立一批特聘教授岗位,鼓励学校在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中青年学者。
15、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理顺教师队伍的管理体制,教师的资格认定、选聘和调配、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等工作,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
教师法》的规定,依法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使教师队伍建设走上依法治教和管理的轨道。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无权聘任和辞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