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7、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使实验教学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各种音像手段,继续搞好多样化的电化教育,高中阶段以上的所有学校以及县城以上的初中、小学和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都要普及计算机教育。加快计算机教育网络和省级教育教学信息资源中心建设,使教育科研网络连接全部高等学校、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市示范高中,逐步进入其他中小学,不断提高教学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大力开发优秀的教育教学软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改革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加快省级教育电视台建设,以安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和卫星电视教育网为基础,建设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开放教育系统,试办远程网络虚拟学校,为各类社会成员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为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适合当地需要的教育。
  8、建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两基”巩固提高的督导评估机制,每年对一批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监测,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把促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导向正确、内容科学、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改变以考试分数、升学率作为衡量教育成果的唯一标准的办法。加强素质教育评价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对学校工作的评价。充分发挥非政府的行业协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办学水平评估、人力资源预测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三、深化教育改革,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9、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逐步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幼儿教育要以社区为依托,坚持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一起办,逐步做到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办园。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允许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在此范围内提供择校机会,但不搞“一校两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也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职务评审、毕业证书效用、毕业生考试、升学等方面,与同类型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选择少数公办学校进行“公办民助”、“国有民办”改革试点,把公办学校办得更好、更活。发展民办教育,关键在于加强引导和管理。对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资格和条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和批准。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要制订不同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实行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10、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基础教育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强化县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各类教育的职能,包括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调配和管理乡镇教育干部、中小学校长、教师,指导乡镇对教育的管理,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改革管理体制,调整布局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积极推进省部、省市共建,有计划、有步骤地新建、扩建一批高等学校,逐步扩大学校规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举办或与高校共同举办综合性、社区性职业技术学院,培养本地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人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