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1999年11月27日 皖发〔1999〕1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以下简称《决定》)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实现我省跨世纪赶超目标,现结合安徽实际,就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定》,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要任务
1、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全力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全面提高我省劳动力素质,培养大批专门人才,造就一批拨尖人才,同时努力提高我省的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密切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结合,把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当前要重视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扩大教育消费和投资,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减轻就业压力。要把教育作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的同时,直接融入各方面的建设事业,更好地把科教兴皖战略落到实处。
2、充分认识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定》上来。应当看到,我省实现经济建设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资源大省向加工业大省、人口大省向经济大省三大跨越的奋斗目标,必须依靠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科技进步。但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领导和组织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改革和试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和经验,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真正成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和全社会的实际行动。